普通债权还清到期债权先;如果都到期了,先还清-1债权先;如果都没有担保,先把债务负担重的债权还清;负担相同的,按照到期顺序清偿债务;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支付。引申信息:债权指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或法律规定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又称债权关系或债务关系。在债权的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而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5、普通 债权与优先 债权的区别是什么?法律分析:1。优先债权指债权可先于一般债权还清。民法上有财产-1债权,海商法上为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费用债权都属于优先权债权。破产法中债权破产前可以清偿的债权都有优先权债权如债权债务人享有的财产担保。
公司破产后,公司剩余财产的最后一次分配顺序为普通债权。债权指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做或不做某事的权利,这种权利主要源于合同,也源于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等法律事实。根据债权、债权的不同表现形式,可分为普通债权、证券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51条。债务人向第三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应当取得债权的同意。
6、主 债权和 担保 债权有什么关系法律分析:担保 债权是主人债权的从债务,其有效实现受主人债权的影响较大。主债权的销毁会影响-1债权的同时销毁;主债权全部还清后,担保 债权也被销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担保合同的规定成立。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本合同是主合同债权债务合同的附属合同。
7、普通 债权质权法律主体性:一、质权的实现方式,又称质押,所以质权的实现方式也是质权的实现方式。实现质权的方式就是处分质权的方式。质押的实现方式有三种,即折价、出售和拍卖。但是,由于股权质押财产的特殊性,股权质押的实现方式有其自身的特点。1、股权质押的实现,结果是股权的转让。因此,质押股权的处置必须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
但是,股票出质的,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转让;记名股票应以背书方式转让;无记名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以交割的形式进行转让。因此,不宜采用折价或拍卖的方式。2.以出资出质的,折价、变卖、拍卖时应当通知公司,并由公司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首先要注意股东优先购买权和质权人优先购买权的区别。
8、 担保 债权法律分析:担保 债权:因担保产生的权利义务。拥有财产-1债权是指一般情况下担保是指债务人必须以其全部财产为总担保用于履行债务,担保 债权尤其是担保是比较笼统的担保,并不是基于债务人的一般财产债权-1。担保 债权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或特定人的一般财产(包括名誉)作为债权 担保,目的在于保护特定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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